9月起,市安委办将对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检企业、抽查部门执法卷宗,对不履行监管执法职责、不执法不追责的典型,严厉追责问责。近日,市安委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并推出十项举措,严肃查处安全隐患及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于限期不整改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业。
全市严查安全隐患及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专题的方式部署此次检查并调整完善检查方案,9月1日前,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动员部署情况以及修改后的检查方案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各地区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涉及多个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联合执法方式进行集中检查。同时严格执行检查任务清单、安全隐患清单、整改工作清单、复查验收清单的闭环管理。
全市还要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检查。9月上旬,各地区安委办要对辖区乡镇街道和同级政府部门开展巡视督察;9月中下旬,市安委会将组织市领导带队对各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0月上旬,市安委办将组织各地区开展互检、互查和专项督察,督察结果抄送各地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
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市安委会将对各地区、各部门大检查情况开展动态的、实时的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门别类计入各地区、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成绩。
企业限期不整改一律停产停业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和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该罚款的一律罚款、该停产的一律停产、该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一律列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条件的企业,要予以关闭。对限期整改未完成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手续的,一律查封取缔;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对大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单位,一律从严从快处理;对未开展自检自查的企业,从重处罚;市安委办对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全部挂牌督办,跟踪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对涉及燃气、爆炸性粉尘、液氨制冷、受限空间、动火、检维修、高处作业、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等危险性较大作业的企业,以及商场、宾馆、地铁、市场、学校、幼儿园、车站、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现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解决;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成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年底前必须全部整改。
十项举措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
一、逐级召开专题会议,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再动员再部署;
二、调整充实完善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重新组织开展自查自改;
四、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五、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抓住城市运行安全的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大整治力度和进度;
六、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四个清单”闭环管理;
八、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检查,督察结果抄送各地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
九、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考核,分别进行过程考核和现实考核。
十、广泛发动群众,强化舆论宣传,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 刘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