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隶属黑龙江省民政厅,正处级公益一类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全省孤、困、残青少年职业技术教育、民政业务培训和民政系统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任务。多年来,学校认真落实“民政为民,服务民生”的宗旨,大力开展校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我省孤、困、残儿童就业和民政系统人才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是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培养合格人才的根本前提。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学校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使学校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党建工作,为学校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保障。学校45名党员,在各自的岗位上默默奉献,为办学质量持续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学校在促进全省孤困残儿童就业的同时,还大力培养专业技能突出的基层民政业务人才,得到省委、省政府的肯定。荣获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巾帼文明岗等光荣称号,成为全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社会组织培训基地和民政部特有工种鉴定站。
学校党委紧紧围绕着《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开展工作,营造了以文化人、以爱育人、立德树人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优良的师德师风是落实立德树人总要求的基本保障;二是构建德育体系。按照德育课程、学科育人、社会实践、传统文化“四位一体”模式,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打造了学校独到的文化氛围;三是强调文化渗透。围绕“办民政特色学校、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职业技能人才”这一命题,坚持开展党员干部教育思想建设,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四是坚持活动引领。学校组织开展“我学习、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活动,将党史国史教育、文明礼仪教育、我的中国梦、“三爱”教育、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普法教育等九大类30余项道德实践活动贯穿其中,营造浓郁的校园文化环境。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亲切关怀下,学校充分实现自身的教育职能,为党和政府分忧解愁:培养1000余名优秀毕业生,完成省厅旅居养老年800人的培训任务,并及时开展民政特有工种的职业鉴定工作,为我省民政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