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奖加扶持 保障加优化
本报讯(李德成记者李飞)经过半年时间的酝酿和论证,日前,大庆市出台《关于促进产业项目发展的意见》。大庆为打造全省最优发展环境作出郑重承诺,对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加大人才及金融保障力度、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扩大招商及优化投资服务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意见》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投产当年按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额度给予最高5%的贴息,对利用自有资金部分给予最高5%补助。对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按对地方财政新增贡献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强企业和央企等对地方财政有新增贡献,给予对当年地方财政新增贡献最高60%的奖励。对自建或购买办公用房的企业,给予每平方米最高1000元的补贴或提供最多35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对租赁、兼并、重组、收购停产、半停产工业企业,且当年实现税收50万元以上的,按照对地方财政新增贡献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
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意见》对新认定的科研院所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检测中心等平台,最高奖励300万元。对新批准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购买科技成果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和最高200万元的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一次性补助50万元。制造业企业发展个性化定制、总集成总承包、融资租赁等服务业,最高奖励500万元。对首次获“中国地理标识”、“黑龙江名牌产品”的企业,最高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当年新晋省级创新创业基地、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的主办机构,对当年新增入驻企业户数50%以上的省市级创新创业基地,对当年孵化毕业迁出基地独立经营企业5户以上的创新创业基地,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加大人才保障力度。鼓励企业全职引进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等高端人才,地方财政每月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补贴。对效益良好的企业的高管,按照个人所得税对地方财政贡献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主导产业项目给予产业基金扶持,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亿元以上的招商项目,通过专门基金扶持或实行重点倾斜。设立2亿元企业应急贷款周转资金。鼓励各县自行设立企业应急贷款周转金,市财政支持。对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大庆上市的企业,最高给予300万元补助;在“新三板”挂牌的,最高给予100万元补助。
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对新引进且符合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土地出让底价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工业项目用地采取租赁或者先租赁后出让、缩短出让年限等方式灵活提供。对入驻省级以上园区的企业,可由园区代建厂房,一定期限内免费使用,产生税收后5年内分期回购; (下转第四版)
(上接第一版)为固定资产投资额一次性达到亿元以上的企业配套提供公寓,租金大幅优惠。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各县区、高新区、经开区委托专业机构招商引资和运营产业园区,按对地方财政年度贡献支付委托费用。对成功引进项目的各类商协会、社会中介组织、个人和“飞地经济”项目的企业,给予奖励和分成。
优化投资服务。全面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促进投资、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优惠政策。外来投资者和在其企业工作的外来员工,子女入学、医疗保险、办理证照等方面享受市民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