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针对媒体反映的海底捞劲松店、太阳宫店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存在多处问题,海底捞回应称媒体反映的后厨问题属实、十分愧疚。其后,海底捞再次发声,公布了详细的整改计划以及责任人名单,整改包括可视化、与第三方虫害治理公司合作等内容。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阳光所及之处,腐败便很难存在。但后厨恰恰是餐厅最神秘也最不透明的地方,它是“闲人免进”的地方,正因为不对公众开放,往往沦为监督死角。
应该说,无论餐饮企业的自我定位,还是监管部门的制度安排,后厨都应被纳入监管范围内,但是内部管理常常失灵、外部监管失之缺位,后厨便难免由本该最干净的地方变为最肮脏的所在。
以海底捞事件为例,无论漏勺伸入下水道还是老鼠乱窜,自然不为海底捞所许,但制度归制度,执行归执行,制度与执行两张皮,问题便会滋生。若不是记者暗访,谁会发现这些乱象?
如何破除这一难题,海底捞不妨借鉴矿主下井机制。众所周知,为遏制矿难频发,国务院常务会议曾强调,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这一要求倍受激赏,带给公众的良好预期是,如果矿主果真下井,他们就会发现安全措施有没有到位;基于对自身安全的考虑,矿主势必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同时,由于矿主亲临一线,矿工们也不敢乱来。
基于同样的逻辑,如果海底捞的一把手们也常常光顾后厨,凭其职业敏感,一定能发现问题之所在,也一定能够发挥震慑作用,工人们起码不敢冒着丢饭碗的风险忽略食品安全。
据报道,海底捞老总张勇绝对掌握着海底捞的控制权,张勇也一直致力于把海底捞做得更规范化和标准化,既然如此,不更应该在自我监管上做文章?
要求餐饮企业一把手多到后厨走走,并非道德绑架。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这个原则早已是国际共识,我国也不例外,已写入食品安全法。故此,餐饮企业的一把手应该发挥主体责任,扮演好自身该承担的角色,就应该像矿主下井一样,把安全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如果只是独享利益,而不共担责任,或者习惯于当甩手掌柜,或疏于管理,必然出事。
举凡餐饮企业出事,大概十有八九出在后厨上。据报道,海底捞事件发生后,北京市食药监局通报称,该局第一时间约谈该公司北京地区负责人,要求该公司结合目前全市正在推行的“阳光餐饮”工程建设,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加强对各店的教育、管理、督导与约束,全力保障食品安全。在此背景中,餐饮企业一把手不应该响应监管部门号召,亲临后厨查验?
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企业一把手无权推卸责任,也不能只是将责任挂在嘴边。说得再好,不如到后厨看看,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企业负责。
一个品牌的树立往往需要经过筚路蓝缕的艰难打拼,而毁掉却极其容易。海底捞的教训值得警惕,一方面不断提升公众对“阳光餐饮”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另一方面企业主体责任必须落实到位,诚信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像矿主下井那样,张勇们“常驻”后厨,一定能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