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晚报讯(记者杜志超)8月25日,记者从榆中县食药监局了解到,针对省、市食药局在大青山蔬菜瓜果批发市场体系检查中发现的市场监管责任不清、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证明未落实、《产地证明》未查验、快速检测不全面等问题,榆中县食药监局联合市场开办方下大力气开展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为彻底整改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榆中县食药局指导市场开办方——兰州市大青山蔬菜瓜果批发市场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任命了1名食品安全责任人和2名食品安全管理员,专门负责食品安全问题。同时,制定了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进货查验、下架退市、应急处置监管流程等制度,并公示于市场内办公场所及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对于之前市场内食品、食用农产品经营户无证无照无备案经营的现状,榆中县食药局指导来紫堡乡食药监所监管人员和市场运营部工作人员逐户检查,逐户通知,要求经营户限期办照办证,进行备案登记。目前,符合办照条件的固定摊位经营户400家已办理《营业执照》,无固定摊位经营户由市场开办方发放摊位登记证600份,市场内符合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的29家食品经营户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16家符合《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的食品经营户办理了《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
走访中记者发现,经营户普遍开始使用市场统一下发的《食用农产品购销凭证》,市场全面实行凭《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入场销售、无《产地证明》一律先检测合格后入市销售的新机制,确保了市场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为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榆中县食药局在大青山蔬菜瓜果批发市场召开了3次食用农产品经营“两方责任大约谈”及培训会。对市场开办方、市场内食品经营户、食用农产品经营户200余人进行了责任约谈和食品、食用农产品相关知识培训。
目前,榆中县食药局已与市场开办方签订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与市场内1000户经营户签订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市场开办方已建立入场经营者档案1000份。市场开办方与入场销售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正在逐步得到落实,市场经营秩序和环境正在逐步改善,日常监管持续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