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全录 通讯员蒙璐)设在距离加油站仅20米的地方,工作人员穿着燃气供应点的工作服,用的都是报废或未检的钢瓶,这样的黑燃气店简直就是一个不定时炸弹。昨天上午,武昌区城管执法大队直属七中队执法人员联合白沙洲派出所民警,依法查处位于武昌区白沙洲大道427附11号对面的一处非法黑气点。当场查获满灌液化气瓶110只,液化气总净重达1431.7公斤,当事人曹某无证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物品被依法行政拘留。
昨天上午9点,武昌区城管执法大队直属七中队接群众举报:白沙洲大道有一非法瓶装液化气销售点,违法人员冒充正规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的工作人员,从事储存、销售瓶装液化气的勾当。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队员发现一间民房上赫然挂着“武汉长真燃气有限公司瓶装气供应站”的招牌,一男子上身穿“长真燃气”工作服、下身穿“武煤百江”工作裤,正在往一辆“武煤百江”的电瓶车上搬运液化气瓶。正规的“武汉长真燃气有限公司”早在2016年2月就改名为“武汉金宏燃气有限公司”了,这里怎么还会有“长真燃气”的供应点呢?
在讯问过程中,该店经营者曹某一直坚持说自己的燃气点是正规的,但却无法出示《燃气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其他消防安全手续,在事实面前,曹某最终承认自己是无证储存经营瓶装液化气。
据曹某交代,以前在“长真燃气”和“武煤百江”都工作过,离职后工作服并未上交,觉得销售燃气很赚钱,于是也照着“武煤百江”公司的送气电瓶车买了一辆一模一样的,并私自灌装瓶装液化气存储在自己的民房内,又挂上仿制的“长真燃气公司”的招牌,通过散发名片、送气上门等方式进行非法销售。为了让自己的黑燃气窝点看起来更逼真,曹某还特地模仿制作了原“长真燃气”公司的规章制度牌,张贴在墙面。
执法人员发现该违法燃气点地处老旧民房,地点隐蔽,房内安全设施和通风条件均不达标,而且所用的都是报废或超期未检的钢瓶,还有未销售完的不合格橡胶软管、减压阀等设备。并且距离此处20米就是一加油站,又紧靠着居民区,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当天,曹某已被武昌公安分局以无证储存易燃易爆物品行政拘留。下一步,武昌区城管执法大队直属七中队还将对曹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