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吴晓锋
□ 本报见习记者 战海峰
□ 本报通讯员 陈天祚
“别动,我们是警察。”
“警察又怎样,我什么也没干!”
“我们是从重庆来的检察官。”
听到这句话,罗刚一下子像泄了气的皮球,瘫倒在沙发上。
8月1日,在听说前往广东的追逃小组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罗刚时,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职侦局副局长曹宏斌下意识地算了一下罗刚潜逃的时间:“从1999年7月23日那天算起,已经过去了18年零8天。”
出纳携百万巨款踏上逃亡路
1999年,在重庆某公司做出纳的罗刚听说单位要分房子。当时已经年满28岁的他还和父母、哥哥住在一起,住房条件十分紧张,他希望能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来改善生活环境。但他很快听说,这次分房子没他的。
罗刚想不通,他已经工作7年,年纪也不小了,上班也算勤勤恳恳,自认为有资格分一套房子。但领导告诉他,排在他前面的老同志住房问题都没有解决,暂时还轮不到他。
据说,那是最后一次福利分房。眼看解决住房问题遥遥无期,罗刚越想越气。生性内向的他陷在这个牛角尖里,最终决定将罪恶的手伸向单位公款。利用工作便利,趁会计不注意,罗刚偷偷在自己手上的现金支票上盖了单位的印章,做好了作案的准备。
1999年7月23日,星期五。考虑到接下来的周末不用上班,自己有充裕的逃跑时间,罗刚决定在这一天动手。当日下午3点多,罗刚拿着手续完备的支票,到银行取出69万元公款和公司员工缴纳的30余万元购房款,踏上了逃亡的列车。
检察官蹲守除夕夜不放弃
1999年7月26日一早,重庆某公司领导就发现账上少了一大笔现金,而正在此时,罗刚的父亲来到公司,称他的儿子已经连续3天没有回家了。发现情况不对的公司领导马上到检察机关报案。
参与该案办理的侦查员曹宏斌还记得当时的情形:没有手机,没有监控,火车票没有实名制,一代身份证信息量较少且管理不严格。罗刚就像从世界上蒸发了一样,再也没有消息。
考虑到罗刚的父母家人都在重庆,渝中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不得不选择蹲守这个“笨办法”。每年大年三十,渝中区检察院的检察官都会到罗刚父母家附近,试试看能否抓到这个逃亡在外的嫌疑人。然而,多年来,除了参加的检察干警不断更替之外,没有任何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