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8月23日电 记者陈东升王春 通讯员吴攸 今天下午,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在杭州举行。省委副书记、省长袁家军为9名省政府法律顾问一一颁发聘书,希望充分发挥各位法律顾问的“外脑”和“智库”作用,为法治政府、法治浙江乃至法治中国建设发挥更大作用、作出更大贡献。
这9名法律顾问分别是:浙江省法学会顾问牛太升,省社科院副院长陈柳裕,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章剑生,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章靖忠,省律师协会顾问李根美,省律师协会会长郑金都,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翁国民,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石东坡,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罗文燕。
浙江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法律咨询服务工作,2014年就在全国率先聘请省政府法律顾问,这是浙江第二次聘请法律顾问,聘期为五年,9名法律顾问中有5名属于续聘。
2015年6月,浙江出台了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今年7月,浙江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省政府修订了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包含建立健全全省政府法律顾问组,对省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的条件、产生流程、履行职责、享有权利、遵守规定、解聘程序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袁家军在讲话中强调,法律顾问制度是全面落实省党代会精神、加快建设法治浙江的重要举措,还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希望法律顾问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服务大局献良策、追求卓越做表率。要大力支持法律顾问工作,拓宽法律顾问参与决策的深度广度,健全政府系统法律顾问体系,加强法律顾问履职保障,通过政府层面和法律顾问的共同努力,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建设法治政府、法治浙江、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