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我成了“已婚妇女”。没车,没房。老公博士在读,我月薪平均下来大概5000元。
怎么让这个故事显得更悲催一点呢?加个地点限制——在北京。但当时我还挺乐呵:毕竟是完成了一桩人生大事。直到后来,听到各种版本“房子与婚事”的“爱恨情仇”,又了解到相亲角那残酷又直接的“鄙视链”,才恍然发觉,原来我们俩不小心前卫了一把,玩了回“裸婚”。
天地良心,真不是我们故意要“前卫”的。结婚于我们而言,是再自然不过的结果;而买房对我们来说,是高攀不起的奢望。这两件事,本身就各自独立,毫无联系。
我和周博士的情谊可以追溯到遥远的1997年,小学一年级。他说,那时我穿了一条白色的连衣裙,站在教室门口,像个小天使。如果从初中三年级用一种迂回方式互相表白算起,结婚时我们已经在一起11年了。
朋友们,11年啊! 不结婚是要怎样?
根据某种神秘的规矩,好像应该买了房再结婚。婚前买房也是一出大戏,经常能弄得两家人鸡飞狗跳。但在我们这里,真心不存在这个问题。原因非常简单粗暴,两个字——“没钱”。
我和周博士是青梅竹马,这也意味着我们有着差不多的家庭背景:出身于湖北某四线小城,父母都属于工薪阶层。2015年,那座城市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455元,房屋均价为4552元/平方米。就算双方父母为我俩卖掉老家的房子,也凑不出北京一套“老破小”的首付。而且,就算凑够了首付,我那点工资,也还不起贷款。倾家荡产、砸锅卖铁,太悲壮,我接受不了。
买房遥不可及,属于“妄念”。但结婚又确实是我俩关系的终点。剩下的问题就是要不要等到能买房了再结婚。
那到什么时候去了?!双方家庭一致觉得,这种等待很不靠谱。而且,老爸老妈想早点见到家庭的下一代,也乐见自己的孩子在北京飘来荡去时有人照顾。所以,就让关系被法律保护起来吧, 没房无所谓,先有个“家”也好呀!
于是,2015年,在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我们结了婚。
先办的婚礼。一向桀骜不驯的周博士,回忆我俩从初中一路走来的故事时,竟然哽咽了。这成了他的心头刺,至今不愿意回看婚礼当天的视频,觉得尴尬到爆炸。领证就非常随意了。我随便挑了个日子,两人在民政局附近随便找了家照相馆,拍了张很随便的证件照。结婚证到手后,我们很随便地庆祝了一下——在附近吃了顿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