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8月22日下午4时30分许,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庭审,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唐某当庭宣判。唐某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罚金5000元,唐某当庭认罪,并表示对判决无异议。
唐某是安岳县两板桥镇河边村村干部,曾非法开办木材加工厂约7年,2014年-2015年,砍伐、加工国家II级重点野生保护植物桢楠总数达6株,后被当地森林公安发现并立案调查。22日下午3时,安岳县人民法院对该起环保案件开庭审理,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受邀对庭审进行全程直播,46万网友点击观看。
安岳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说,这次公开审理并曝光破坏环境资源案,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及副科级以上单位在线观看,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安岳县委、县政府抓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信心是坚定不移的,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决心是毫不动摇的。
被引出
另案带出违法村干部 非法加工木材约7年
2016年,安岳县森林公安局侦破一起非法砍伐楠木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安岳县两板桥镇河边村村文书唐某进入警方视线。
安岳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周渝说,侦破河边村蒋某(已判决)非法砍伐楠木一案时,在追踪楠木去向时,蒋某交代楠木交由村文书唐某加工。民警走访发现,唐某在两板桥镇交通街开办了一家木材加工厂,唐某在此对蒋某的两株楠木进行了加工。
民警调查发现,1995年至2017年20余年里,唐某在河边村担任村文书。而唐某的木材加工厂为非法开办,开办时间约7年。随后,民警电话通知唐某接受调查,唐某主动到案,并承认帮蒋某加工楠木的事实。
经森林公安申请鉴定,唐某加工楠木属于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被森林公安刑事拘留后不久,唐某被取保候审。
被举报
取保候审期间被举报 曾购买砍伐桢楠4株
2016年底,唐某取保候审在两板桥家中时,资阳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唐某不仅加工过两株楠木,还曾购买并砍伐过河边村楠木。
“直接证据已经没有了,他的加工厂内没有搜出楠木。”办案民警介绍,民警再次前往两板桥镇河边村摸排,并挨家挨户走访村民,“首先找到了树桩,然后找到了管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