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佳)开学季将至,记者从市总工会了解到,2017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已经启动。凡纳入工会系统帮扶档案的困难职工,如果子女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被二批本科以上院校录取,以及参加当年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招生考试,被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且未接受过政府有关部门或社会团体资助的,均可申请资助。同时,全市各级工会对本级助学对象开展的助学活动,也正在陆续进行中。
今年,市总工会为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就业难问题,决定在全市继续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往年,市总工会助学活动只针对被二批本科以上院校录取的困难家庭子女,今年,市总工会创新工作,首次将参加当年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招生考试,并被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也纳入资助范围。
凡列入工会金秋圆梦助学帮扶对象的,市总工会将对考入二批本科以上院校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每学年资助2000元,直至完成大学(本科)学业;对当年考入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一次性给予3000元助学金。
困难职工在其子女获得大学或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录取通知书后,可向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工会提出申请,填写《“工会金秋圆梦助学”帮扶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职工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工会集体审核,对符合帮扶条件的学生和家庭情况在职工所在单位或街道(社区)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各区县(市)、产业工会审核。各区县(市)、产业工会审核同意后,上报市总工会审批。
此外,今年,市总工会还将继续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帮扶就业率要达到60%以上,“零就业”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帮扶就业率达到100%。各级工会将充分发挥工会帮扶中心、职业介绍所等就业服务窗口作用,广泛收集企业用工需求信息,通过组织开展专场招聘会、洽谈会等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为困难职工家庭毕业生优先提供就业信息。同时,组织有培训意愿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参加订单式、定项式培训,为帮扶对象提供职业咨询、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法律援助等系列就业服务;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优先吸纳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