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视点”记者日前在黑龙江省巴彦县调查发现,近千亩良田撂荒,不少耕地被破坏。据了解,这些良田是2012年农民出租给巴彦县部分乡镇政府的,本应在今年初由县政府兑付给农民的第二期租金却一直拖欠,不少农户陷入无田可种、生活无来源的困境。
近千亩出租的良田被撂荒
一侧是一人多高、长势喜人的成片玉米,另一侧是几百亩被撂荒的良田,成群的牛在荒地上吃草。眼看着自家良田里长满荒草,巴彦港镇太安村小旭岗屯农民张文生心里不是滋味儿。
“撂荒地是屯里的‘上等地’,2012年4月,巴彦港镇政府从我手中租了8.8亩地,今年到了该给租金的时候,镇政府不给钱,农民也没法种地,好好的耕地就撂了荒。”张文生说。
在巴彦县华山乡平原村,村民赵立新等人带记者来到他们出租的耕地。记者看到,几百亩连片的耕地杂草齐腰深,部分地块的黑土层被推平,耕地中间散落着几处水坑、壕沟。平原村村民宋学说,这块连片几百亩的良田在租给乡政府后,已经荒了3年,再加上黑土层被破坏,周边农民挖坑取土等,现在成了没法种的“破地”。
在龙庙镇双兴村,村民张海春告诉记者,自家35.4亩耕地全部出租给镇政府了,现在老伴有病,儿子和儿媳妇给人打零工。镇政府既不给租金,也不把耕地还给农民,生活来源都成问题。
记者调查了解到,2012年,华山乡、巴彦港镇、龙庙镇、松花江乡、西集镇5个乡镇政府分别与农户签订合同,共租地2331亩。今年华山乡约397亩、巴彦港镇约562亩地撂荒。
第二期租金为何迟迟没到账
乡镇政府跟农民签订了什么样的租地合同?在巴彦港镇太安村小旭岗屯农民王彦生的合同上记者看到,甲方(出租方)是王彦生,乙方为巴彦港镇人民政府;租地面积为19.2亩;土地租赁期限为16年;租赁用途为创办农村生猪养殖基地及建立配套建筑物、设施、馆舍等配套产业。合同上盖有巴彦港镇人民政府的章以及农户和时任镇干部的签名。
在租金及支付方式上,合同第四条明确写道:租金由县政府负责,分三期支付。第一个五年,每亩租金500元。第二个五年,每亩租金550元。最后六年,每亩租金600元。由县政府采取一卡通的方式直接拨到乙方账户。
在龙庙镇、华山乡部分租地农户提供的合同上记者看到,除了主体不同,内容几乎一样,租赁期限为16年,租金支付方式也由县政府分三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