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拓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住房……昨天,沈阳市房产局对近期出台的《沈阳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对进了权威解读。
鼓励新建商品房配建租赁住房
【原文】鼓励新建租赁住房。对三环以内、开发区等住房租赁需求量大的区域,将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租赁住房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并允许分期支付新建租赁住房项目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方案和合同中要明确租赁住房出租年限,租赁住房在出租年限内不得分割产权出售。探索土地拍卖竞价方式,通过“设定自持比例、限地价、竞房价”或“限房价、竞地价、超过一定溢价率后转为竞自持面积和年限”等方式,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需求选择自持住宅规模。
【解读】“限地价”是指限定销售地块的价格,防止出“地王”;“限房价”指限定销售地块建成商品房价格,竞销售地块的价格,防止出现“楼王”。通过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建租赁住房,鼓励开发企业增加自持比例,延长自持年限,可以有效地增加租赁住房的有效供给,平抑住房租赁租金价格。
对特殊群体优先保障公租房
【原文】优化公租房管理。住房保障采取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并逐步转向租赁补贴为主。积极探索科学的公租房轮候排序方式,对环卫工人、公交(地铁)司机、开发区职工、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需要帮助并为城市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群体,要加大倾斜力度。到2020年,新增公租房保障1万户。
【解读】沈阳市公租房保障采取实物房源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并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下一步将积极探索科学的公租房轮候和排序的配租方式,并对环卫工人、公交(地铁)司机、开发区职工、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需要帮助并为沈阳市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群体,将加大政策倾斜力度,优先给予公租房保障。计划到2020年,新增公租房保障1万户。
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原文】稳定住房租赁关系。完善住房租赁的法规制度,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严格规范市场行为,特别是租金控制、租赁关系解除等。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实现网上签约,落实登记备案制度。市房产局要做好城区住房租赁租金水平的调查摸底工作,合理确定市场租金参考价,并每半年分区域和房屋类型予以公布。2017年10月底前,首次公布城区住房租金参考价。
【解读】法制建设、市场监管和服务相对滞后是造成当事人在出现租赁关系不稳定,随意收取租赁押金、合同到期不退押金、临时拖欠租金、随意上涨房租等问题后,维权无法可依,投诉无法受理的主要原因。公布市场租金参考价格,可以为租赁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提供参考。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 张晓宁
实习生 赫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