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不少读者咨询本报记者:作为不少上班族手中的一笔“隐形存款”,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提取公积金,额度是多少?记者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符合以下10种情形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但额度根据提取原因而不同。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购买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和子女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支出(含地下室和储藏室购置费)加每平方米1000元装修费用的总额。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和子女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产生费用支出加住房面积每平米1000元装修费用的总额。
2、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本人及配偶在太原市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每间隔12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房租支出总额。
3、租赁商品住房
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和子女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提取日之前12个月以内的内足额、不足额,或者提前还本付息额,或者贷款机构出具的申请日当月或者上月此笔购房贷款的余额。以前未提取的不计入当期累计。每还12个月均可提取一次。
5、支付物业费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建筑面积×1.6元(太原市住宅平米物业费月收取标准上限)×12个月。每隔12个月均可提取一次。
6、离、退休职工可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7、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可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可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9、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并符合有关规定的,可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0、单位发生撤销、解散、破产情形,无欠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或者有欠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由清算组织进行清算后按规定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本报记者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