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艺
为进一步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全面加强市容整治,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倡导“绿色交通,文明交通,安全交通”理念,积极构建文明、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在前段时间集中整治行动基础上,我市交警部门将加大力度,实行24小时无缝对接,即日起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乱象全部给予上限处罚——
行人乱穿马路罚50元至2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我市交警部门将对行人强行乱穿马路和闯交通信号灯的行为一律按上限给予罚款50元至200元处罚。在个别路口还将实行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现场学习抄写交通法规和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的教育方式。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罚200元记3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从7月20日至8月中旬,交警部门利用现有的10处监控系统,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和绿灯跟进的行为已抓拍处罚4541件。
目前,交警部门正在增设安装抓拍系统50余处,凡是对抓拍到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交警部门将一律按上限处罚,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严厉惩处送外卖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严重违法行为
对于送外卖的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查处,对恶意闯红灯、乱并道穿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扣车的扣车,该拘留的拘留,该重罚的重罚。另外,对微型面包(小型货车)超员超载,严厉惩处。
另据记者了解,除对上述交通违法和交通乱象进行强势打击整治外,我市交警部门还将对摩托车(电动车)非法上路、酒驾(毒驾)和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同查处,并一律按上限严惩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