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风起潮涌,浙江法院勇立潮头。
8月18日上午9时许,杭州市钱潮路22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浙江省委书记车俊一起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揭牌。
这是世界司法史上史无前例的一大创举。这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重大制度创新。
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诞生,是浙江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又一精彩华章。
网上法庭
先行先试探路改革
进入二十一世纪,杭州引以为自豪的除了风光旖旎的西子湖,还有活力四射的互联网经济。 随之而来,大量涉网纠纷涌入浙江司法领域,以几何级态势增长。
信息经济对司法提出了便捷化、数据化、互联互通的新要求,浙江高院适应新形势,迅即组织整合科技、司法力量,探索涉网案件的网络化审理。
2015年4月,浙江高院确定杭州市余杭区法院、西湖区法院、滨江区法院和杭州市中级法院作为电子商务网上法庭首批试点法院,分别审理网络交易纠纷、网络支付纠纷、网络著作权纠纷及其上诉案件。
当年8月13日,这四家试点法院的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正式上线,从起诉、调解、立案(管辖异议)到举证、质证、开庭、判决、执行,诉讼的每一个环节都在线上完成。
这一改革完全颠覆了传统的庭审模式,堪称一场司法革命。凭借神通广大的互联网,法官和当事人、第三人即使远隔千里,通过网上法庭审理,也能做到“说得清,看得清,辩得清,审得清。”
网上法庭节省了司法资源,增加了诉讼透明度,提高了审案效率,方便了诉讼当事人。
网上法庭的最大特点,是将网络技术全面融合进办案流程,实现了网上案件网上审、网上纠纷不落地,运行以来,带来了五大新变化:
开发了一个开放式诉讼新系统;打造了一整套在线诉讼新流程;创设了一系列网络诉讼新规则;破解了一部分网络审判新难题; 构建了一体化纠纷解决新机制。
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的先行先试,积累了经验,发现了问题,为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探清了道路,打下了坚实基础。
法制日报记者 陈东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