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子路 报道
本报济南8月17日讯 “黄标车”因其贴黄色环保标志而得名,然而其尾气排放量大、浓度高、稳定性差的特点,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2013年以来,我省建立健全“黄标车”长效管控机制,查处“黄标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6万余起,有效遏制了机动车尾气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2013年1月以来,由于空气污染问题,全国各地相继出台了淘汰“黄标车”的方案措施。我省印发“黄标车”禁行限行、集中整治相关通知,深化治理“黄标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同时,我省公安交警部门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采取错时执勤、定点查缉、分散设卡等方式,开展联合执法180余次,严查“黄标车”违规进入限行区域等违法行为,倒逼车主自愿淘汰。在此基础上,将“黄标车”数据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实现“黄标车”“无标车”动态监管,发现一辆查处一辆,最大限度压缩通行空间。据统计,2013年至今,省级开展专项督导检查20余次,组织专项治理统一行动16次,市县两级组织专项治理统一行动121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