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记者 张斌 通讯员 陈蓓季
因为手头紧,他们竟动起了歪脑筋,共同套取就业专项资金装入自己腰包;伪造虚假材料办理政府小额贷款出借给他人赚取高额利息。
郴州市北湖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股原股长武名芳、区财政局社会保障股原副股长廖志华,最终为自己的“小聪明”付出“大代价”。
今年6月15日,武名芳受到开除党籍、降低两级岗位等级处分,廖志华受到行政撤职处分;武名芳涉案获取的民间借贷利息所得由区纪委予以收缴;二人涉嫌犯罪问题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靠山吃山”套取就业专项资金
“能否找一家公司申请一笔公益性岗位补贴,套点钱出来活活手?”
2013年3月,北湖区财政局社保股通知区就业服务管理局申报2012年公益性岗位补贴。时任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股股长的武名芳,找到时任区财政局社保股副股长的廖志华商量,两人当即一拍即合。
2014年6月,湖南省审计厅对郴州市2012年至2013年就业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时认定,上述物业公司企业不属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补贴范围,责成北湖区人社局追缴上述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
“借鸡下蛋”违规贷款非法获利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最高可以申请8万元的政府无息小额贷款,还款期限为2年。
2012年12月,武名芳向其朱姓和袁姓的两位朋友要来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以朱、袁两人合伙创业的名义,由武名芳本人担保向政府无息小额贷款中心骗取一笔8万元的贷款。其时,正值其朋友何某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武名芳就将这8万元加上自己的部分资金凑齐了9.3万元分两次转给何某。
另据查明,廖志华在2011年4月至2013年9月也以他人身份,违规从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小额担保贷款中心贷款13万元用于其个人使用。
“作为一名政府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的工作人员,本应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做好服务。武名芳、廖志华却‘靠山吃山’,利用在资金拨付、审核批准、经手管理等方面的便利,内外勾结玩‘套取’,借公家‘鸡’下自己的‘蛋’,最终把自己‘套’了进去。”北湖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基层执纪者,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全面清查,确保专项资金安排到哪里,监督“触角”就延伸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