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光菊
只有全体市民都参与进来,把文明变成一种刻到骨子里的习惯,“创文”工作才能事半功倍
当前,我省各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已经进入奋力冲刺的关键时期。应该看到,参与“创文”的各个城市投入多、力度大,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发展环境等方面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但在市民的知晓率、参与的积极性以及文明素养的提升程度等方面,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全国文明城市,是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较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以及含金量很高的无形资产和战略资源。创建文明城市,不仅是为了争取一个荣誉称号,更重要的是通过争创活动推进经济发展、优化城市环境、打造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竞争力,让市民共享城市发展成果,提升市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市民既是城市建设的主体,也是建设成果的直接受益者。只有全体市民都参与进来,把文明变成一种刻到骨子里的习惯,“创文”工作才能事半功倍,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城市的管理者必须明确意识到市民在“创文”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把市民素质教育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构建起既有相关部门引导,又有民间组织、社会组织参与的网状结构,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特点,以丰富的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并将开展市民素质教育活动与为市民办实事、办好事相结合,增强教育活动对市民的吸引力,扎实地实施市民素质教育。
城市中的每一位市民,要充分认识到“创文”工作对生活的现实意义,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做道德风尚的传播者、文明行为的践行者和创建活动的参与者,以主人翁精神投身到文明城市创建中,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参与社区治理,维护环境卫生,参加志愿服务,并勇于监督各种不文明行为。党员干部更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以高昂的热情、积极的姿态、负责的精神,全力投入到“创文”工作中,自觉提高并带动群众提高文明素养。
只有让更多的市民参与,文明创建系列要求才能在潜移默化中成为市民言行举止的“标配”,成为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作用的结晶,才能让城市真正成为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