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本报讯(记者 陆增安 通讯员 张菁)嫌工地深夜施工发出的噪声影响到朋友的孩子睡觉,黄某某自告奋勇为朋友出气,要求停工未果后,便掏出一把枪支朝天空鸣放两枪后扬长而去。江南警方接警后,距案发仅两日便将黄某某抓获归案。8月17日,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黄某某在江南区法院出庭受审。
今年3月23日晚上11时许,江南区一楼盘工地门口,驶来一辆马自达小轿车,车停在工地出入口,堵住了进出通道。驾车男子说,工地夜间施工的噪声吵得他孩子没法睡觉,要工地停止施工。工地负责人表示找民警解决。
此时,原先坐在小轿车副驾驶位置的男子,从车上装羽毛球拍的袋子里取出一把枪朝天放了两枪,吓得工人四处躲藏。“你们走不走,还等着我回家拿东西再来收拾你们?”扔下这句话后,持枪男子与驾车男子驱车离开。工地负责人立即向警方报了警。
接警后,辖区江南公安分局刑侦、派出所等警力迅速赶赴现场调查。南宁市公安局“神剑办”指挥部连夜下达“枪案必破”指令,江南警方火速循线调查追击。3月26日,公安机关在亭洪路一家酒店将鸣枪男子抓获,并根据其供述,在江南区五一路人行道的一个垃圾箱内提取到涉案枪支。
经查,嫌疑人黄某某,今年29岁,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三津村人。他持有的枪械后经鉴定,是以火药燃烧产生能量发射弹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定义的枪支。
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黄某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已触犯刑法,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及公诉机关的指控,黄某某均表示无异议。该案合议庭休庭评议后,将择日宣判。
■庭外音
据了解,江南警方顺着黄某某所持枪支来源,挖出了一个涉嫌制枪、制毒的涉恶犯罪团伙,并于3月28日展开突击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缴获一批制枪、制毒工具,缴获枪支5把、子弹200余发,查获冰毒、大麻、K粉等毒品约1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