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石家庄8月17日消息(中国交通广播记者 孙嘉聪)记者从河北高速交警总队获悉,为了更好地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群众可以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微博方式举报省管高速公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违法举报相关规定从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试行,此举将作为河北高速交警交管举措长期执行。
交通违法举报类型
包括驾驶人异常违法、 “两客一危”违法、车辆涉牌证违法、严重动态违法和一般动态违法等五大类二十项违法行为。
驾驶人异常违法:酒驾(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毒驾(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的;
“两客一危”违法包括:客运车辆违法停车上下乘客或装卸货物、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客运车辆非法营运、客运车辆超员的;非法(伪装)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
车辆涉牌证违法包括:驾驶假牌假证、套牌套证、无牌无证机动车或非法拼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机动车驾驶人故意遮挡号牌的;
严重动态违法包括: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的;
一般动态违法包括: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长期占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反禁止标线或禁令标志指示通行的。
举报途径
驾驶人异常违法、 “两客一危”违法和车辆涉牌证违法可以通过电话、短信举报;严重动态违法和一般动态违法可以通过微博、微信举报。
奖励标准
驾驶人异常违法:每发现一起,奖励500元。涉及刑事犯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的,经查立案后,给予举报人1000元重奖; “两客一危”违法:每发现一起,奖励100元;车辆涉牌证违法:每发现一起,奖励100元;严重动态违法:每发现一起,奖励100元;一般动态违法:每发现一起,奖励20元。
奖励说明
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时,对举报人当日多次举报的,设立奖励上限,单日不超过最高举报奖3倍的举报奖金。对于同一台违法车辆,多人举报且均符合录入标准的,按照举报时间顺序,奖励第一名举报人。兑付奖励方式包括向举报人指定的手机号充值、指定银行账户汇款、奖励加油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