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秀岭
据本报8月13日报道,山东省公安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派出所考核工作的通知》,提出“两个一律”的严格要求,即:涉及派出所的考核工作全部由县级公安机关具体负责,一律不准对派出所实行专项行动排名和刑案破案数排名,一律取消专业警种对派出所打击任务考核。
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最基层单位,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防线”,也是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客观地看,以往对基层派出所考核设置“刑案破案数”等指标,既可以告知公众派出所的办案情况,也可以激励派出所加大治安力度,维护一方平安。可以说,设置“刑案破案数”等指标,初衷是好的,对改善社会治安状况,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
然而,事物都有两面性。“刑案破案数”成了基层派出所的一种“指挥棒”,在个别地方甚至走形变样。如媒体报道,多年前,为完成刑案破案数量,吉林市清河派出所让“线人”花钱从市场上“雇”民工充当“犯罪嫌疑人”;为提高刑案破案率,有的采取“不破案不立案”“先破案再立案”等极端手段。更为荒唐的是,那些注重日常治安防范的派出所,辖区社会治安情况好,犯罪率较低,“防患于未然”意味着案件数量少、考核成绩低,进而影响政绩、评先甚至影响到基层民警的奖金福利待遇等,也面临着“要么造假、要么完不成指标”的尴尬,“指挥棒”反而成了派出所推进平安建设的一种“累赘”。
公安机关之所以要打击违法犯罪,绝不是为了提高刑案破案率,而是为了保一方百姓平安。对基层派出所来说,仅以“提高刑案破案数”为“指挥棒”,就可能带来“重打击、轻基础”和“指标办案”等情况,就可能为了多出成绩多得分,把主要精力放到破案、抓赌查黄等方面,这无疑是一种本末倒置。山东省提出的“两个一律”的严格要求,取消派出所的刑案破案数排名,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派出所考核评议,切实做到为基层减负降压,这对于引导基层派出所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治安管理、基础防控和便民服务等方面,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
当然,废除“刑案破案数”等指标,需有配套措施跟上。基层派出所的工作重心,是治安防范、人口管理、信息收集、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等基础防范管控工作。改革基层派出所考核办法,就要突出基层特点,突出工作重心,改变以往的简单、粗糙、机械等倾向,坚决取消不符合派出所工作实际的考核指标,强化“发案少,次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等标准,以贴近基层实际、符合百姓意愿的科学“指挥棒”,激励和推动基层派出所,更好地回归主责主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