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8月14日讯(记者 李德领)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日,菏泽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
菏泽市规划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王继河、政策法规科科长裴殿成假借学习培训名义公款旅游问题。给予王继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裴殿成党内警告处分,收缴二人违规报销的旅游费用。
菏泽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原职工孙立会清明节期间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给予孙立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菏泽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办公室主任荣世闯党内警告处分;菏泽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对办公室车辆管理员赵国峰通报批评。
定陶区陈集镇朱集村违规列支招待费问题。给予陈集镇朱集村党支部书记张清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曹县砖庙镇刘贯一村村委会主任刘永峰违规操办其父三周年祭奠问题。给予刘永峰党内警告处分。
东明县焦园中学违规列支加班补助费、红白喜事费、重复列支差旅费、违规购买礼品奖品等问题。给予焦园中学时任校长张新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必须坚持常抓不懈,锲而不舍。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增强敬畏意识,守住纪律底线。各级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学习贯彻省十一届党代会精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