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齐 静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去年我省出台文件,提出用2年时间,对全省基层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进行安全改造,经改造后须达到相关行业标准,达到安全要求。目前全省1353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中,已有700余处完成了升级改造。
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主要是为没有生活来源和劳动能力,且得不到应有供养的老年人、残疾人和16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集中供养服务的场所。本次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全面升级改造,重点是加强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和配备,并对经鉴定属于C级或D级危房及附属设施进行拆除重建,对可能遭到自然灾害袭击或与易燃易爆仓库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选址新建。2016年以来,全省各级已累计投入3亿元用于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安全设施升级改造。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加快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的安全改造速度,我省明确至2017年10月31日,各县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基层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要通过改造提升、撤并、重建等方式取得消防、建筑等安全资质,未达到相关标准及要求的要全部关停且妥善安置供养人员。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基层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改造提升的县区将获得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