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韦东 通讯员 吴春煜
两名男子组成团伙,先精心挑选好作案地点,选择从事保险或汽车销售业务人员,再以“洽谈业务”为名和他人接触,约对方上门来面谈。碰面后,利用他人急于完成业务的心理,以自己手机没电为借口,将对方的手机“借”走打电话后一去不回。两人以这种手段实施诈骗,获取他人手机14部。昨日,记者从江南警方获悉,这起系列诈骗案的其中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警方抓获,另一名嫌疑人廖某佳闻讯出逃,警方正在进一步追捕当中。
借打电话 结果手机被顺走
王女士从事保险销售业务,经常用微信添加客户和与客户联系。6月初,王女士的微信添加了一名自称要买保险的男子,该男子就是刘某。此前,刘某伙同廖某佳在江南区荣宝华商城附近寻到一处方便作案的民宅,准备妥当后,利用微信搜寻到王女士,并拨通了王女士的手机与其聊天套近乎。
8月10日晚,刘某以想买保险为由,约王女士到亭洪路某超市附近见面。碰面后,刘某以需要回去拿资料为由,让王女士开电动车搭载自己到此前找好的民宅,谎称自己住在这里,并称自己手机没电,需要“借用”王女士的手机上楼拍摄资料。由于王女士不知道该民宅有后门,没有多加防备就将手机交给刘某。顺利拿到王女士的手机后,刘某从民宅的后门与廖某佳会合后逃之夭夭。
疯狂作案 成功诈骗手机14部
事实上,被用同样手法骗走手机的不止王女士一人。
7月某天,刘某去江南区亭洪路一家二手车行谎称买车,并加了受害人的微信。在之后的几天里,刘某与受害人通过聊天熟悉以后,以付定金买车为由约受害人见面,将对方诱骗到一家保健按摩店,然后借口找朋友代付定金,需要对方手机扫描支付宝。对方并不知道这家保健按摩店和同楼层的一家网吧是互相通连的,爽快地将手机借给刘某。刘某拿到手机后,就从网吧的后门偷偷溜走。
从6月份到8月份,刘某、廖某佳以类似手段实施诈骗14起,共诈骗手机14部,并将手机低价转手出售,所得赃款全部挥霍一空。
江南公安分局刑侦二大队陆续接到受害人报案,立即展开侦破工作,于8月12日凌晨在大沙田某出租屋内将涉案的刘某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廖某佳闻讯出逃,警方正在进一步追捕当中。
精心设计 利用对方心理作案
到案后,刘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刘某、廖某佳两人无正当工作,无法维持日常开销。曾因涉嫌盗窃被两次判刑的刘某提议,以“洽谈业务”为名和他人接触,再伺机将对方的手机骗到手卖掉换钱。两人一拍即合,遂开始四处寻找作案地点。他们挑选的作案地点多为有多个出入口的民宅、医院或流动人口较多的网吧,方便迅速逃离现场。
在确定作案地点后,由刘某开始利用手机微信中的“摇一摇”功能搜索附近的作案目标,当发现有从事保险或汽车销售业务的人,就开始与对方联系,在手机上和对方展开交流。经过一段时间和对方熟悉后就开始约对方面谈,利用对方急于完成业务的心理,将对方带到选定的作案地点,以自己回家拿钱或找朋友帮忙代付为由,谎称自己手机忘带或没电,“借用”对方手机,一去不回,将受害人的财物骗走。
刘某因涉嫌诈骗他人手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