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雷健 通讯员陆凤英 陈炳桃 近日,一个家族式传销组织中的45名犯罪嫌疑人,被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人民检察院分别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批准逮捕。
据了解,今年6月,清远市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一个特大非法传销团伙,抓获团伙成员150余人,并指定佛冈县公安局负责侦查龙某等46名团伙成员的不法事实。
据悉,该传销团伙以“天津天狮集团”的名义开展非法传销活动,通过QQ、微信等聊天通讯软件将受害人骗至传销窝点,用授课、夸大利润、虚构传销前景等手段,利诱威逼他人购买无实物的“韩轩妮诗”化妆品加入传销组织,不断扩大传销队伍,组成一个庞大的家族式的传销组织,受害人众多,社会影响恶劣。
佛冈县公安局向佛冈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该案涉案46名犯罪嫌疑人后,在一个多星期的时间里,办案检察官全面审查案件证据情况,核实各犯罪嫌疑人自由度,是否存在胁从犯;查实受害人被抢手机及财物去向,并针对案件事实、证据、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等问题,展开多次案件研讨,最终达成统一共识,依法对该案45名嫌疑人分别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对其中1名犯罪嫌疑人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