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蒋菡)8月9日,记者从国家食药监总局获悉,四川省九寨沟县地震发生后,国家食药监总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立即下发《关于做好四川九寨沟地震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指导四川省食药监部门切实加强地震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力保障食品药品供应和灾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对地震灾区餐饮单位、集贸市场、副食店及药店等重点区域,以及受灾群众集中救助安置点、临时供餐点、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加大监管力度,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是强化对救灾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检查力度,坚决杜绝“三无”食品和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流入灾区,严打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
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灾后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受灾群众食品药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四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掌握救灾急需药品、医疗器械品种和数量,做好救援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