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0日讯 记者周斌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非法集资行为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打击惩治非法集资行为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点。
意见提出,要依法公正高效审理非法集资案件,持续保持对非法集资犯罪的高压态势。针对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参与人数多、涉案金额大、波及面广、行业和区域相对集中的特点,加强与职能机关、地方政府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提升处置效果,切实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在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方面,意见规定,依法认定政府违法提供担保的法律责任,规范政府行为。依法认定地方政府利用平台公司融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投资基金、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举债作出的行政行为或者签订的行政协议的性质、效力和责任,明确裁判规则,划出责任边界,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