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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刘岚)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河北省35家企业将限时完成搬迁改造。
根据该方案,河北省将分批分阶段统筹实施该项工作,到2018年3月,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都要启动搬迁改造工作;到2019年10月,搬迁改造工作全部完成。
本月底前制定搬迁方案
该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要在今年8月底前,科学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搬迁改造方案,明确搬迁改造范围和目标、实施进度、组织模式、资金筹措、承接园区、职工安置、保障措施、责任落实等。
对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企业区分情况,各地政府要逐一分析,实行“一企一策”;要加快审批进程,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搬迁改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搬迁改造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失业人员,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并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
环保不达标将依法查处
搬迁改造企业要严格遵守安全、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建成投产后满足安全、环保等要求。
各市、县政府要加大搬迁改造过程中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及时对安全、环保隐患进行整改,防止突发安全、环境事件;对整改后安全、环保仍达不到法定条件的企业,要依法查处。
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审批和土地、选址、环保、安全生产管理,严禁在已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区域新、改、扩建石化化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