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计委出台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今天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副巡视员龚向光介绍了推出的卫生计生领域十项重点改革举措。其中一条提到,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全面清理相关文件或规范中存在的各种无谓证明。
十项重点改革举措包括:
第一,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的审批,实行备案制。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做好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督导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健康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第二,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已有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安宁疗护中心等五类独立设置机构基本标准及管理规范的基础上,再制定独立设置的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中小型眼科医院等机构的基本标准及管理规范,拓展社会投资领域,推动健康服务业新业态发展。
第三,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快推进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进程。在2017年7月1日各省市启动电子化线上注册管理的基础上,全国3715个开设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注册的政务服务大厅全部联网注册,为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和医师、护士执业注册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
第四,进一步简化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对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进一步简化三级医院的设置审批。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医疗机构审批工作协作机制,推动审批信息共享。
第五,将妇产科医师执业证书与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两证合一”。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医师执业证书加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相关内容。
第六,进一步提升医疗领域对外开放水平。外国医疗机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合资或者合作形式设立的诊所,放宽外方投资股权比例不超过70%的限制。香港、澳门以及台湾地区投资者分别按照CEPA和ECFA协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