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衢州8月10日电(通讯员 杜依宁 汤思怡)网络刷单赚分成,足不出户赚大钱?这样成本低、利润高的美梦不过是一场骗局。日前,衢州市柯城区检察院对一起网络兼职刷单诈骗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林某等5人被判处2年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据了解,该案27名被骗人员横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区),上至老人、下至在校学生。
2016年3月28日,衢州市公安局柯山分局接到被害人孙某报案,称自己被人以刷单的名义诈骗了二万五千多元。侦查机关立即展开调查,发现全国各地有二十多起被害人被同种手段诈骗的案件,随即决定作并案处理。根据被害人提供的QQ消息、支付宝等线索,顺藤摸瓜,警方赶赴四川、贵州、江苏等地调查取证,终于将这伙以刷单为名行诈骗之实的犯罪团伙一网打尽。至此,才发现,原来这是一个由平均年龄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组成的诈骗团伙。
该团伙年龄最大的组织者林某(1988年出生),年龄最小的是林某的堂弟林某甲(1995年出生)。尽管年纪小,但已经对诈骗流程十分熟悉,二人后来又纠集了小舅子钟某、表弟林某乙、表妹夫许某,共同参与到“快速致富”之路中,组成了一个较为紧密的家族式作案团伙。
2015年年底,以林某为首的五人诈骗团伙,从福建省安溪县老家来到云南省瑞丽市,利用互联网络进行团伙诈骗活动。他们以“北京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名义在网络平台发布大量“刷单兼职”的招聘广告,并与提供虚假商品链接的诈骗“商城”取得联系,由商城提供链接、二维码,互相约定分成;当被害人怀疑招聘广告的真实性时,将事先准备好的身份证信息发给被害人,好让被害人验证身份时能够查到确有此人。为进一步获取被害人信任,在被害人进行首次小额“刷单”支付以后,给点“甜头”,小额刷单,返款本金及额外的5元佣金,使被害人信以为真。待被害人完全陷入该骗局后,开始要求被害人继续购买大额商品,在被害人多次付款后,以“刷单”任务未完成、系统故障等理由,拒绝返款或退款,要求被害人继续刷单支付。被害人一步步掉入诈骗分子事先布置好的陷阱,最后血本无归。本案涉案金额共计40余万元,其中,被骗最多的一名被害人损失共计10余万元,而被诈骗人员中有大学在校学生、老师、打工者、也有待业在家人员、自由职业者、工人。
林某在接受讯问时告诉办理案件的检察官,他最初也是网络刷单诈骗的受害者,但是却没有向公安机关求助,反而认为这种方法可以赚大钱,于是纠集了亲戚、兄弟一起赚钱。案发后,各被告人及家属退赔了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