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10日讯 证监会昨日晚间发布的《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63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盛电子”)首发申请未获通过,保荐机构为中投证券。据悉,元盛电子此前曾在2010年9月上会被否。
公开资料显示,元盛电子是一家主要从事挠性印制电路板(FPC)及其组件(FPCA)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公司。其此前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在创业板公开发行不超过2345万股,计划募集资金约2.56亿元,其中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其余资金用于年产10万平方米高精度挠性印制电路及表面贴装技术改造、年产15万平方米高可靠性挠性印制电路生产线技术改造和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报告期内,元盛电子存在数量较多、金额及占比较高、延续时间较长的众多关联方采购、关联方销售及同时是关联方釆购和销售的情形,发审委会议针对此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
1、结合对新新科技2014年毛利率为47.81%、远高于其他客户毛利率的情形,说明对各个关联方销售和采购定价的公允性,并逐项与第三方采购及销售价格进行比较分析、对关联方销售毛利率与第三方毛利率逐项进行分析对比。
2、说明与艾赋醍、新新科技、深圳勤本电子、新加坡元盛之间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必要性,元盛电子通过以上关联方而非直接将产品销售至最终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说明与中山立顺、艾赋醍、珠海亿浩模具、华烁科技、金湾区全升、金湾区同升、珠海比昂、珠海众汇通、珠海市柏康之间关联采购的公允性和必要性。
4、说明艾赋醍解除与元盛电子关联关系的过程,认定关联关系得以解除的依据及合理性,以及解除关联关系前后与公司的交易情况,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5、说明并披露关联方租赁的公允性和必要性,并说明与关联方之间借款的公允性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