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对外通报一起村官索贿、受贿案。灵武市郝家桥镇某村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马国庆,因牵扯一起行贿案,前脚刚被纪委约谈,后脚便公然索贿。(8月8日 法制日报)
“约谈”作为一项对工作不满意而由上级发出的警讯被忽略掉,本就罕有;新闻中的马支书前脚从检察院接受完讯问,面对目标方的“肥钱”,就忘乎所以将索贿款放进腰包,更是令人颇为惊讶。其胆气何来?
一是源于“水过地皮湿”。此前,因马某涉嫌行贿被检察院讯问取证过,因数额未到标准而未予立案,客观上让他误以为约谈没什么,不过例行公事,做做样子。这种客观上形成的心理暗示,构成了该村官胆大妄为的“底气”。
二是利令智昏。马某对村项目有审批决定权,为此设置了“好处费”这个名目,试图以此“雁过拔毛”,利益共享。
动辄几万、几十万的进项,令他这个文化程度初中毕业的村官颇为享受,又岂肯就此收手?
三是马某产生了“廉政幻觉”。针对一个承揽工程的老板扬言要告发他,马某先后“销赃”,便觉得自己颇为“清廉”,可以高枕无忧了。正是上述三个因素,让马支书斗胆上演了“前脚约谈,后脚索贿”的猖狂戏码。
党纪国法面前无戏言,也不容有任何“漏网之鱼”。灵武市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马某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最终成为迟到的、同时也是应来的正义。
而身陷囹圄的马某以及其他存有幻念的官员们也应该就此猛醒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敢于以身犯险,在党中央反腐倡廉的大气候下玩花招、视若无睹,必将碰钉子、栽跟头,徒惹众人笑!(黄橙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