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杨于泽
据人民网报道,德国当地时间8月5日上午,2名中国游客在德国柏林国会大厦前互相行纳粹礼,被德国警方以“使用违宪组织标志罪”之名逮捕。此事未了,又有媒体报道,4个“精神日本人”身穿二战日军制服,趁着夜色在上海著名抗日纪念地四行仓库拍照留念,恶毒亵渎抗战烈士英灵。
国内居然有自称“精神日本人”的人,而且打扮成日军模样跑到四行仓库拍照,这真是咄咄怪事。4名青年穿着4种不同日本军装,并在微博上说什么“合拍简直堪比偷井盖”、很“刺激”。由于四行仓库是“八百壮士”抗击侵沪日军的地方,说4名“精神日本人”亵渎抗战英灵恰如其分,其引起广大网友愤怒理所当然。
当德国警方以逮捕2名柏林国会大厦前互相行纳粹礼的中国游客的时候,我们很可能拿那些穿着二战日军制服拍照的行为没辙。在德国,刑法明确禁止传播或使用纳粹的各种标志,更不容许赞同纳粹行为、否认纳粹罪行。而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却没有类似规定。对4名“精神日本人”的行为,我们只能表示道义谴责。
近些年来,不常见的异类、“异象”越来越多。2001年,发生了演员赵薇“日本军旗装”事件,乃商业机构为了出名而策划;2011年,安徽黄山某景区上演一出“鬼子进村抓花姑娘”的实景闹剧;2014年,辽宁沈阳市第一中学一群中学生居然身穿皇军服、汉奸服参加校运会。在互联网上,日本二战军装、军刀可以随便购买,“鬼子进村抓花姑娘”的谐谑视频充斥各大视频网站。
凡此种种,显示我们一些国民对于当年日本军国主义及其暴行不讲是非,没有底线。出现了三种情况:一是极个别人自认“精神日本人”,崇拜日本军国主义精神气质;二是把挑战民族情感引为刺激,或者把扮演鬼子在华施虐当成一种娱乐;三是把生产“鬼子”标志、鬼子暴行视频当成一门生意。不管是何种情形,都是在挑战我们的民族情感,以刺激、娱乐和生意的方式消解大是大非与道义底线。
在欧洲,很多国家都有类似于德国的法律条文,以防止纳粹复活并避免对纳粹受害者的精神伤害。中国是日本军国主义的最大受害国,对那些滥用日本军国主义标志的行为不予制裁,实际上是一种放纵与鼓励。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与商业化无孔不入,滥用日本军国主义标志的情形正在变得无处不在。有人想借以发财,有人想向民族情感“碰瓷”以达到出名的目的,这些行为已严重影响到人们的是非观与价值观。不划定底线,不亮明态度,肯定是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