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恩施州8月8日电(通讯员高雅 漆绍萍 王世彦)通过微信联系到卖淫女,以嫖娼为由约出对方,后以持刀相威胁,向被害人注射麻醉剂,趁机抢走对方财物。8月4日,杨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恩施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27岁的杨某,曾三次因抢劫获刑或被判劳动教养。7月17日凌晨1点,杨某通过微信与卖淫女刘某取得联系,并将刘某带至恩施市某宾馆发生性关系。
上午10时,刘某醒来后准备离开,发现包内400元现金不见了,怀疑是杨某所盗,两人因此发生争执。
刘某称要告杨某,杨某担心刘某报案,拿出包内的匕首威胁刘某,并用手铐将刘某双手铐住。刘某顿感害怕,主动将包内700元交给杨某,请求杨某放过自己。杨某仍旧担心刘某喊叫而致事情败露,又用胶带将刘某嘴巴封住,用眼罩将其眼睛罩住,并给刘某注射兽用麻醉剂“陆眠宁”,致刘某昏睡。在刘某昏睡期间,杨某又通过指纹解锁刘某的手机,通过微信转走人民币7715元。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杨某采取暴力、胁迫的手段抢劫他人财物,性质恶劣、且属累犯,具有严重社会危险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涉嫌抢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决定批准逮捕杨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