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来宾8月8日电(通讯员陈敬东)欠债还钱理所当然,但索债也得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如果不顾法律规定盲目追债,则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日前,广西一男子就因为把债务人的欠条当作“林木采伐许可证”而大肆滥伐债务人的林木出卖抵债,结果被检察机关以滥伐木罪提起公诉。
在问讯中,张某辩称他手中持有邱某所写的债务欠条,有欠条他就有权力砍伐债务人的林木抵债,办不办林木采伐许可证不关他的事。听闻张某的辩称,办案警察哭笑不得。
象州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嫌疑人张某在没有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采伐林木,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滥伐林木罪,将依照相关法条对其提起公诉。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