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苏雅)刘甲、刘乙(均为化名)合伙贩卖毒品500余克,为躲避检查,刘甲开车沿小路绕过进京检查站,在到达通州某院内时被抓获。为拒捕,刘甲激烈反抗,甚至驾车冲撞警车,导致多名民警受伤。刘甲因涉嫌运输、贩卖毒品罪,刘乙因涉嫌贩卖毒品罪,前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称,2016年8月底,被告人刘甲、刘乙与买主约定好以每克180元的价格贩卖甲基苯丙胺500克。9月1日下午,刘甲、刘乙与买主在通州区完成样品确认后,刘甲从河北燕郊将毒品运至通州区某院内,准备完成最后交易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法庭上,刘甲对犯罪事实不持异议,但他认为自己的运输行为是为了贩卖,从燕郊到通州的距离也并不远,运输的行为不应该单独成立犯罪。
对此,法官对他释明,由于燕郊、通州分属异地,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异地运输毒品的行为应构成运输毒品罪。
此次贩毒过程中,寻找买家、商谈价格都是刘乙负责联系。由于刘乙的前男友因贩卖毒品被警方抓获,刘乙便联系到了前男友常联系的买家。刘甲则负责寻找毒源,他与上家马某商谈好了购买价格为每克100元,而销售的价格为每克180元。刘甲表示,如果这次交易成功,他们能赚到4万余元。
去年8月底,刘乙带着样品与买家接头,在买家确认后,刘甲便与马某携带500余克毒品从燕郊驾车前往通州。为了躲避检查,刘甲并没有走高速,而是选择小路进入通州,绕过了进京检查站。
在到达通州某院内时,民警对刘甲、刘乙分别实施抓捕,但遭遇了刘甲激烈的抵抗。抓捕视频显示,刘甲驾车连续冲撞民警和警车,撞开三辆车后逃窜,后被民警控制。民警现场起获甲基苯丙胺517.77克,经鉴定纯度为49.7%。
检察机关认为,刘甲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刘乙贩卖毒品数量大,应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因刘甲、刘乙均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均构成累犯,而刘乙又系毒品再犯,应当从重处罚。本案未当庭宣判。J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