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被迫”制裁俄罗斯
昨天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了一份名为《美国敌对国家制裁法案》的法律文件,这项法案规定未来美国将因为俄罗斯“干预美国大选和操纵乌克兰东部危机”而对其能源、金融和军事工业企业进行制裁,并且扩大了对俄政府机构和部分高官的个人制裁,同时有幸“陪绑”的还有因为开发远程弹道导弹和核武器的伊朗和朝鲜。
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签署必要的文件后,却立即声称这部法案“存在严重缺陷”。这实在是有些诡异了,按照美国的宪法,特朗普作为总统完全可以动用自己的否决权将这项法案打回国会,而国会必须重新进行审议决定是否修改,或者再次表决,除非以超过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赞成票推翻总统的否决,否则法案将成为废案。一般说来,美国总统动用否决权后,多数法案要么经过重大修改后得到国会审议通过并且经总统签署,要么就此烟消云散。
既然如此,特朗普为什么不继续保持自己“横眉冷对千夫指”的特立独行风格,果断动用否决大权呢?如果看看国会两院的表决结果,我们或许就可以明白了特朗普目前尴尬的处境。在众议院法案是以419比3,而在参议院是97比2通过的,很明显国会内部的民主和共和两党的议员们在这个法案上是通力合作。
其实,美国国会以绝对多数推翻总统的否决不是没有先例,远了不说,就在去年九月美国国会就曾经以绝对多数推翻了时任总统奥巴马以“损害美国安全利益为由”否决《911法案》的行为,强行通过了允许“9·11”恐怖袭击事件幸存者和遇难者亲属起诉沙特政府的法案。这一推翻总统否决的行为被当时美国政府发言人称为最近30年来是国会做出的“最令人难堪”的决定。当时美国参众两院反对的力量可是远远比今天反对票加起来都不如一个手的指头多的局面强多了。因此只能说面对美国政治精英整体“制服”特朗普的手段,他的任何否决都最后必将自取其辱。
那么特朗普为什么抱怨这个法案有“严重缺欠”呢?因为这份法案里破天荒的有一个特别的条款:未来特朗普想解除任何对俄制裁措施时候,必须经过国会同意。这是美国建国以来,首次国会将属于总统的外交权力加以限制。
自美国这次不同寻常的大选开局以来,“通俄”这个词就几乎成了华盛顿上空萦绕不去的一个幽灵,不仅在野的民主党紧紧抓住此事不放,即便是共和党内的主流政治势力也想借着这个机会看特朗普这个“圈外人”总统的笑话。随着美国司法、情报机构对于此事的调查展开,特朗普政府数名高级官员不得不黯然下台,就是向来好名声的联邦调查局局长科米也受到特朗普反击的波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