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著名游泳选手宁泽涛刚刚发出一条微博,显示他已经向央视体育频道的主播邵圣懿发出了律师函,律师函要求邵圣懿删除宣传媒介上的不实言论,并公开向宁泽涛赔礼道歉。
据悉,在7月26日7点37分,微博加V认证用户棋哥(认证信息为“体育专栏作家 体育产业工作者 微博签约自媒体”)发布了一条微博,棋哥当时在微博中写道:“游泳世锦赛,孙杨200自破亚洲纪录夺冠军,徐嘉余100仰摘金创历史,中国游泳人才辈出,一代革命接班人在成长。只可惜那个谁,过度迷恋娱乐,作秀,走穴,自恋,玩颜值,骂游泳中心,怨天尤人……,耽误的事儿大了。”
央视体育频道主播邵圣懿(微博认证信息为“中央五套主持人,体育解说员”)点赞了这条微博,不过随即有网友在7点55分时在该条微博下留言,并艾特了邵圣懿,写道:“@邵圣懿 哇哦 对你刮目相看 居然还点赞 你拿个世界看看啊 媒体人这样做真的好吗 人家巅峰你们捧 在低谷就该损吗”。该条评论得到了超过200的点赞。
邵圣懿马上在8点02分回复了这条评论,他写道:“孙杨在披荆斩棘,那位在发广告买热搜~ 低谷,怕是过不去咯”邵圣懿的这条回复也有超过150位网友点赞。
随后宁泽涛晚间分发布了一条微博,写道:“谣言、网络暴力何时休?!”在作为图片发布的文字内容中,显示他已经向邵圣懿发出了律师函。
律师函的全文如下:
您作为经新浪微博个人身份认证的加V用户,拥有110万以上的关注者,并作为主流媒体具有较高曝光率的主持人和体育解说员,在未经事实调查且无任何凭据的情况下,仅凭主观臆断而虚构事实,散布诋毁宁泽涛先生的不实言论,对其进行侮辱和诽谤,极大地损害了宁泽涛先生的个人名誉和形象,同时在一定程度上给中央电视台的声誉和公信力造成了负面影响,使社会公众对宁泽涛先生产生了重大误解。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八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您的上述行为已侵害了宁泽涛先生的名誉权。
有鉴于此,我们代表宁泽涛先生郑重要求您:
1。立即停止侵权,删除您个人新浪微博及所有相关宣传媒介上的不实言论和所有相关侵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律师函附件所示)。
2。在2017年7月30日前,在新浪微博个人首页置顶位置及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力的宣传媒介上的显著位置(包括但不限于搜狐体育、豆瓣等)刊登您的道歉声明,公开向宁泽涛先生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持续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按照宁泽涛先生的要求,我们在此郑重通知:宁泽涛先生非常重视题述事宜,如果题述事宜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则宁泽涛先生将根据实际情况考虑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措施,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您给宁泽涛先生造成的任何损失,宁泽涛先生将保留一切法律救济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