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7月12日消息,深夜进入杨女士家中偷走一台平板电脑后,保安赵某又顺手将杨女士4个月大的女儿抱走。在被发现后逃跑过程中,赵某将女婴从四五米高处扔下,所幸孩子没有受重伤。最终赵某被小区居民控制。
7月12日上午,被控涉嫌拐骗儿童罪和盗窃罪的赵某在房山法院受审。在法庭上,赵某表示认罪。他表示自己之所以要把孩子抱走,是因为酒喝多了,神志不清。
事件
一保安入室盗窃顺走女婴扔楼下
26岁的被告人赵某案发前在奥特莱斯房山店担任保安。他平时住在保安宿舍里,宿舍也在涉案小区。
房山检察院指控,2016年9月14日零时,赵某酒后来到房山区长阳镇某小区8号楼4单元准备入户实施盗窃。赵某发现其中一户防盗门未锁,于是将防盗门打开进入被害人杨女士家中,趁被害人熟睡之机,窃走放在客厅茶几上的苹果平板电脑并将杨女士4个月大的女儿抱走。
赵某在逃跑过程中,将平板电脑藏在8号楼前草丛中,并将孩子扔至8号楼2单元一层北侧地下室院内。1时许,婴儿被其父亲找到。后经鉴定,被盗平板电脑价格为2419元。
赵某在逃离现场的过程中被杨女士及其家人、邻居抓获。
检方认为,赵某偷盗婴幼儿,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拐骗儿童罪、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
被告人:“没想到被害人家里没锁门 ”
上午9点45分,穿着大裤衩的赵某被两名法警带到法庭。在法庭上,赵某表示认罪,
赵某是云南省人,只有小学文化,说话有些结巴。他说今年8月他从老家来北京打工,案发前到了房山区一家保安公司工作。头天晚上下班后自己一个人吃饭时喝了两斤白酒和啤酒,“我平时最多的时候能喝一斤白酒。当天我喝得有点多,感觉晕晕乎乎的。”
赵某说,因为兜里没钱,再加上手机坏了,于是就想偷点东西或者偷个手机。之所以要把孩子抱走,赵某说是因为酒喝多了,自己神志不清。“我认罪,知道自己做错了事”。
当天来到事发小区,赵某就在小区里试着拽每个楼的单元门,正好拽到一栋楼的4单元门时,单元门没锁着,赵某就进到了4单元门里。“然后我就从一层开始试着开各户的防盗门。当时我是走楼梯上的楼,也记不清是在第三层还是第四层。在一家门前,我用手往下一压门把手,就把这户的门打开了。”赵某说,开了门之后他就进到了屋里,在客厅的茶几上看见一个苹果平板电脑,就把平板电脑拿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