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是生活中的常事。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但事实往往不如人愿,不少人因此遭遇催债窘境,甚至还有人因此跟亲朋好友撕破了脸皮,闹到了法院。那到底怎样才是借钱的正确打开方式,借钱时我们又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造成这类案件高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大家固化的熟人思维。很多人碍于情面,借钱从不打借条,没想到会因此闹得人财两空。近期,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宗因证据不足,而被驳回的借钱纠纷。
案例
吴家和王家是亲家,两家一直相处融洽。一年前,王家出资为儿女筹备新房装修,但钱差了点。于是就向吴家借了18万余元,并答应过段时间归还。
吴家人也没多想,赶紧跑到银行把钱给王家转了过去。但过了一段时间,当吴家管王家催要这笔借款时,王家却不打算还了。
无奈之下,吴家把亲家告到了法庭。审理过程中,吴家人向法庭提交了,银行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却因为借款时,没立下“借条”,被驳回了诉讼请求。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上地人民法庭 法官助理 徐星星
“当事人在起诉到法院要求还钱的时候,应当提供借条、借据、欠条或者其它等债权凭证,就是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那么原告并不能提供,而只是提供了款项交付的证明。”
银行转账记录只能证明对方收到过钱,而并不能证明这笔钱是借来的。借款时只有订立“借条”,才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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