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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跳楼的新闻在朋友圈刷屏。
陈先生因为自己的一次“好心”相邀,却遭遇了一连串意外,给他的生活掀起轩然大波,并因此被网友戏称为“2017年上半年最倒霉的人”。
事情还是要从这次相邀说起。由于他和前同事芳芳关系要好,所以在他跳槽以后,也一直和芳芳保持着往来。芳芳由于工作问题遭到了领导的批评而心情低落,所以陈先生便邀请芳芳来家中做客。没想到在他厨房准备切水果款待芳芳时,一直坐在客厅的芳芳却从他家客厅坠楼身亡。更让他始料未及的是,芳芳的父母声称其女儿和陈先生是男女朋友关系,芳芳生前精神正常,不可能无缘无故跳楼自杀,陈先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所以一纸诉状将他告上法庭,要求他赔偿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等近30万元。陈先生却对此完全否认,他表示自己和芳芳只是普通同事关系,并且自己完全是出于好意相邀,在她来自己家里以后一直开导相劝,根本没有实施任何违法行为,故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而法庭审理后认为,虽然芳芳的死和陈先生无直接关系,但陈先生仍应当承担20%的次要责任,支付死者父母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8万余元。审理本案的法官认为陈先生明知当天芳芳心情不好,本应当给予安慰并注意芳芳有无反常行为,但其未预料到芳芳会发生从其家窗户坠落而亡的严重后果,所以陈先生因为自己的过错而侵犯了芳芳的生命健康权,理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网上炸了锅!
法院做出的这一判决立即在网络上炸开了锅,很多网友都站在了陈先生这一方,纷纷表示这一判决显然不合理:“以后请朋友来家里做客都成了高危行为”、“ 好好的房子就让她给坏了风水,以后可怎么住?死了还拖累别人, 这是在鼓励自杀的人,以后自杀去别人家(最好去有意见的朋友家),死了还能讹点钱,为家里减轻负担。”
审判文书是唯一评判依据
由于本案只是刚一审完结,法院的判决还没有生效,所以该审理结果是否合理目前还不太好作出判断,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对于一个判决结果的合理与否只能以法院对于该案的审判文书作为唯一评判的依据,而绝不能依据媒体对于该案所发表的新闻素材,否则判断的结果难免偏颇或至少是不合适的。因为媒体对于案件事实报道的侧重点和法院审案查明案件的事实依据是不一样的。媒体有可能为了使得新闻报道达到传播效果,而在事实描述上会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偏差,所以不能仅以网络上,媒体对于该案的报道作为本案判决是否合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