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岭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卫拉票贿选被开除党籍,涉嫌违法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村委会副主任张文华、村党支部委员容玉明拉票助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近日,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纪委通报了一起违反换届纪律典型问题。
崖州区纪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刘卫在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区纪委随即展开调查。
原来,在正式选举开始前一个星期,刘卫为了竞选村委会主任,便委托大茅小组村民张某某、落基一组村民容某某等人到各自村小组为其拉选票,并承诺每张选票给村民100元。
“你们把票投给刘卫,每张票可以得到100元,愿意的可以先在我这里登记。”受委托村民回到村小组后,挨家挨户做起了“工作”。
确定自己票数过半后,刘卫便委托张某某等人发放了贿选资金7万余元。
在调查刘卫拉票贿选案的过程中,调查组又顺藤摸瓜,发现了张文华、容玉明拉票助选问题线索。
2016年7月,张文华向容玉明表示想竞选村委会副主任,请其帮忙拉票。容玉明当场答应。
“在帮刘卫拉到的选票全部加上张文华。”容玉明随即给郎典二组村民黄某某发短信,帮张文华拉票。黄某某回复“收到”表示同意。
投票当天,在郎典村二组流动投票点投票过程中,黄某某安排将事先帮刘卫拉到的选票全部加上了张文华的名字。就这样,张文华搭上了刘卫贿选的“顺风车”,顺利当选北岭村村委会副主任。
“我从2004年9月起担任北岭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为自己家族谋得许多便利,也使我产生了通过贿选寻求连任的想法。我现在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接受组织给我的处分。”刘卫在面对调查时说道。
“换届选举年,往往是跑要风、说情风、拉票贿选风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高发期,刘卫、张文华、容玉明身为中共党员,本应带头遵规守纪,自觉落实 ‘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然而他们却漠视纪律规矩,顶风违纪,触犯了党纪国法,受到惩处是咎由自取。”崖州区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今年以来,崖州区纪委结合区换届选举工作实际,加大力度严查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截至目前,已查处3起相关问题,给予党纪处分6人。
(原标题:明码标价当场兑现 三亚一村支书拉票贿选被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