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世通今年20多岁,小学毕业没上过初中,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从小就喜欢偷东西,成年以后因为不愿意工作,更是以偷盗为生。
不过冯世通从来不偷大件,今天偷这家一只鸡,明天偷那家一袋米。曾经有村民报警把他抓走,结果因为只是小偷小摸,没过几天就又给放了回来。但报警的那家就遭了秧,冯世通隔三差五就去偷一次。从此村民对他也只是敢怒不敢言,即使抓进去没几天又得放出来,要是真打他一顿,现在那法律还得追究你的责任。
这天冯世通和几个狐朋狗友在镇子上喝完酒以后往回走,突然在路边看到一个陌生的老道士在摆摊算卦。好奇心上来就跑过去让老道士给他算一卦,老道士盯着他的脸看了一会,然后说:“你十日之后恐有血光之灾”。
冯世通一听就急了:“还十日之后?算的还是有零有整的,那你算到今天要挨打了吗?”,说着一把将老道士的摊子给掀了。
老道士看了他一眼也没发火,把东西捡起来转身就走,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对冯世通说道“你我相遇便是缘分,你虽不仁但我不能不义,十日之内你有一笔意外之财,但是这笔钱不能要,不然十日之后的血光之灾将无可化解”说完,老道士扬长而去。
冯世通听完本想追上去给老道一顿老拳,不过被身边几个人给拉住了。第二天冯世通又感觉手痒了,便在晚上偷偷爬到邻居家偷东西。本来邻居睡的挺死,但是冯世通爬出来的时候把一个花盆踩掉,惊醒了邻居,被吓了一跳的冯世通也从墙上掉了下来把腿给摔伤了。
本来自己偷东西摔伤的,放其他人身上也就自认倒霉了。可冯世通不是一般人,转天就把邻居给告了,让邻居赔偿他的医药费。
说来镇上的李法官也是一个秉公执法的人,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参考其他地方类似的案件,最后做出判决:冯世通是在邻居的墙上摔下来的,所以邻居有义务对冯世通进行赔偿,责令邻居赔偿冯世通医药费以及精神损失费共计5000元。
邻居气不过,但本身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对法院和法官发自内心的畏惧,又考虑到冯世通的为人,把心一横,就当捐助给非洲难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