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委决策部署,把保障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自2016年5月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228件,处分163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90人。
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省纪委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座谈会精神,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工作,制定了集中排查处置问题线索、强化监督检查、严查快办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六项重点措施,以精准监督执纪保障精准扶贫。先后2次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推进会,通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展情况和查处的典型案例,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了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层层落实责任,坚持把严的要求和实的作风贯彻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坚决遏制扶贫领域腐败现象,努力保障脱贫攻坚工作规范、有序,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全面梳理问题,集中规范处置。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全面起底排查扶贫项目、涉农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共梳理排查出872件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件,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属地化管理权限集中规范处置。省纪委对湟中县田家寨镇河湾村挪用低保金、化隆县雄先乡乙么昂村套取项目资金等19个突出问题进行了重点督办,目前已全部办结。对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督办的化隆县挥霍浪费国家扶贫项目资金问题,组成专门调查组深入调查核实,目前部分问题已经查实,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近期,省纪委对今年以来全省扶贫领域128件问题线索开展了清理,对重点线索进行省州两级督办,对典型问题直接督办。
突出重点领域,加大整治力度。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监督跟随项目资金走”,紧盯精准扶贫、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等重点领域和环节,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压紧压实精准扶贫责任,督促基层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管好用好扶贫资金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去年10月下旬,省纪委牵头组成8个专项检查工作组,深入8个市州12个扶贫重点县,对全省2013-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地区认真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4月份起,在全省开展为期8个月的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目前,省纪委会同省检察院、省扶贫局组成3个工作组,对各地各部门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连续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省纪委进一步加大了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通报曝光频次和数量,分42批次对148起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和省内各级纪检监察网站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青海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