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恩施5月25日电(通讯员 高雅 胡勇)近日,由恩施市检察院移送恩施州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俊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一案,现恩施州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1997年12月3日11时许,恩施市新塘乡前坪村发生了一起惨绝人寰的杀人案。被告人周俊在与其四哥周某分家时产生口角,心生怨恨,遂负气到厨房拿起菜刀,先后砍击周某之妻谭某及周某数刀,至其当场死亡。案发后,周俊从屋后山林逃走。经鉴定,周某、谭某均系重度脑挫裂伤死亡。
周俊潜逃至云南省昆明市,化名周林在当地打工。1999年10月,与该市一女子陈某相识、相爱并生育一女。因周俊无合法身份证明,二人一直未办理结婚证明。期间陈某多次要求周俊带其回湖北省恩施老家,均被周俊以各种理由拒绝,最终陈某因此事与周俊分手。2016年2月,陈某经人介绍与杨某认识并结婚,且办理了合法后续。周俊认为杨某破坏其家庭幸福,对杨某心生不满。同年5月8日21时许,周俊饮酒后,趁杨某在庭院中纳凉之机,持单刃尖刀刺伤杨红某颈部。经鉴定,杨某的损失程度为轻伤二级。
周俊因故意伤害杨某被云南警方刑事拘留,在审查期间,周俊供述了杀害其兄周某、嫂子谭某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