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正风反腐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进一步显现。
聚焦“关键少数”,突出审查重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董锋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宁夏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陈延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今年4月5日清明节上班第一天,自治区纪委就向全区党员干部再敲廉政警钟——经自治区党委批准,对两名厅级干部进行组织审查。至此,今年前四月,自治区共对4名厅级领导干部进行组织审查,另通报4起厅级领导干部违纪问题。这再次表明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握执纪审查重点、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执纪审查的重点放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失职渎职问题;严肃查处利用手中权力为子女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等问题,以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增量,减少存量。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纪委共立案查处66名区管干部,在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震动。
与此同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00多起,处理610多人,处分590多人,移送司法机关60多人,对86起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用好“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
“感谢组织对我们及时敲警钟,今天约谈的问题我们照单全收,该检讨的检讨,该改正的立即改正……”这是近日自治区纪委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第五轮督查后,对8家问题较多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综合监督部门派驻纪检组组长进行约谈的一幕。约谈开门见山,直接点明其所在地区单位反映最突出的具体事和人,剑指问题,倒逼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抓好整改。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加大函询、约谈力度,及时提醒,防止苗头性问题发展成违纪问题,防止一般违纪问题发展为严重违纪问题。同时,对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的,或态度不端正、拒不认错、说假话、欺骗组织的,注重抓典型,坚决运用第三、第四种形态进行处理;并为部分反映失实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
从“查违法”到“盯违纪”,从“管极少数”到“管住大多数”,也是转变执纪理念在纪律审查环节的生动体现。自治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介绍,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做到纪法分开,防止调查取证工作贪大求全,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快查快结,缩短审查时间。
密切协作配合,畅通举报渠道
自治区不断改进反腐败工作协作方式。自治区党委将原“自治区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调整为“自治区反腐败案件查处协调领导小组”,由自治区纪委主要领导挂帅,自治区党委组织、宣传、政法、公安、审计等部门主要领导参与,及时安排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在保持“12388”举报电话平台等传统举报渠道畅通的基础上,积极运用“互联网+”理念创新信访举报受理,建立了“微博”、“微信”、“随手拍来监督”、手机举报专线等信访举报受理平台,使群众反映问题更加方便快捷。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7万余件(次),为开展正风反腐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