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5月16日电(记者黄安琪)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16日发布《自贸区司法保障白皮书》。《白皮书》显示,随着资本市场监管处罚力度的不断加大,证券类纠纷数量持续攀升。
《白皮书》显示,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上海市一中院共受理涉自贸区案件1765件,其中涉外、涉港澳台案件78件,占4.42%,共审结涉自贸区案件1660件。
从案由分布看,共涉及案由97个,但分布相对比较集中。涉大智慧公司集团案件的案由均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共计1012件,占57.34%。其余案件中,与合同有关的568件,占32.18%,其中近四成为买卖合同纠纷,共216件。
自贸区涉金融纠纷案件呈三大特点。随着资本市场监管处罚力度的不断加大,证券类纠纷数量持续高位攀升。其中尤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为主,在涉自贸区金融纠纷案件中占比较大,达92.59%。
《白皮书》显示,此类案件所涉上市公司数量虽然不多,但案件总量较大,在趋势上呈现短期激增、长期稳增的特点。从原告来看,投资者维权多以单独诉讼的方式起诉,其损害呈现小额、分散的特点。被告除上市公司外,还涉及上市公司高管、实际控制人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争议问题涵盖虚假陈述揭露日的确定、市场因素对投资者损失的影响程度以及损失计算方法等多个方面。
随着金融改革系列措施的推进,新类型金融纠纷案件持续涌现,且出现了与自贸区金融改革政策相关的案件。如在推动自贸区利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下,涉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合理性争议的纠纷产生,因目前我国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均未对银行贷款利率上限作明确规定,故如何审查贷款利率合理性问题面临一定的司法困境。
此外,资本市场加强监管后,交易所一线监管力度加大,产生了涉交易所民事纠纷,如关于证券、期货交易所在特定事件中就其监管行为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案件。
随着自贸区融资租赁业的发展,融资租赁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融资租赁产业是上海自贸区金融创新和扩大开放的重点领域。该类案件中,纠纷集中发案于少数融资租赁企业,由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出资成立的融资租赁公司涉案日益增多。由于区内企业融资需求大量增加,导致当前融资租赁业务偏重于“融资”功能,以融资租赁之名掩盖资金借贷实质等的现象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