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一村主任联系3人订立攻守同盟:被“两规”后仍拒不交代)
去年以来,吉林东丰县纪委严肃查处了5起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典型问题。日前,东丰县纪委对这5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集中通报。
1.东丰县拉拉河镇拉拉河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季秀文对抗组织审查问题。2016年8月,季秀文为掩盖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及农业保险赔偿款等问题,分别联系拉拉河村三组组长李昌清(非党)、六组组长宫德录(非党)、村妇女主任蔡宏,订立攻守同盟,给组织审查设置障碍,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对其实施“两规”措施后,仍拒不交代问题。后经调查人员多方取证,在铁证和强大压力下,才如实供述自己的问题。2016年9月,季秀文因违反政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被县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东丰县拉拉河镇拉拉河村原党支部委员、妇女主任蔡宏对抗组织审查问题。2016年8月,季秀文为掩盖骗取粮食直补款等事实,与蔡宏商定在组织调查时,谎称村账外粮食直补款在六组组长宫德录手中,每年以现金形式保管。同时,蔡宏以有病为由拒绝回答调查组提出的有关问题,以此对抗组织审查。同年9月,在季秀文交代与其串供的实情后,才向组织交代其出具虚假证据、与他人串供等问题。2016年12月,县纪委给予蔡宏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建议由拉拉河镇罢免其拉拉河村妇女主任职务。
3.东丰县农机局农机监理站党支部书记陆万峰对抗组织审查问题。2016年11月,在县纪委对党员干部违规承包农村集体土地的有关情况进行核查时,陆万峰为隐瞒自己承包的集体林地未清退流转的事实,向调查组提供虚假“买卖协议”,谎称其经营的山庄及承包的集体林地已转让他人,并编造所得转让款用于购买楼房、借给亲属搞工程的谎言,给组织审查设置障碍,以此对抗组织审查。2017年2月,县纪委对陆万峰隐瞒个人重大事项及对抗组织审查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东丰县二龙山乡七家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徐丰元对抗组织审查问题。2016年11月,县纪委在调查七家子村违规发包村集体荒山的有关问题时,徐丰元为掩盖该村没有正确履行村集体资产发包程序的事实,与该村报账员孙仁帮一起伪造了“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台账”,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给组织审查设置障碍,以此对抗组织审查。2017年4月,县纪委对徐丰元违规发包集体荒山及对抗组织审查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由二龙山乡罢免其七家子村村委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