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说明:涉案啤酒照片。
图片说明:庭审现场。
东方网记者毛丽君、通讯员施迪4月24日报道:你想过在餐厅、酒吧点的“青岛啤酒”竟是商家回收酒瓶后灌装再上市销售的吗?今天上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案
件,被告人马某涉嫌低价向他人购买假酒饼对外销售牟取非法利益被公诉,马某被抓获时,在其涉案仓库中被查出3860箱“青岛啤酒”和其他大量待售的“芝华士”“黑牌”“轩尼诗”“马爹利”等。
356瓶“高级洋酒”92640瓶“青岛纯生” 全是冒牌货
马某从2011年开始接触酒类生意,从事个体经营,他在松江区租下涉案仓库从事酒类批发及零售业务,并以自己开设的经营部名义对外销售经营。
法庭审理查明,自2015年2月起,马某前后数次接受他人向其销售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洋酒数十箱(每箱12瓶),这些品牌的洋酒涉及芝华士威士忌、黑方、马爹利、杰克丹尼、轩尼诗、皇家礼炮等。马某均以现金方式支付。
同年8月,马某在市场上看到有人在销售类似青岛啤酒的啤酒,生意不错,遂起了销售这种啤酒的想法。于是,马某主动打电话给经销人员订购,总共订购了二车共计4800箱(每箱24瓶),购买价格为每车45000元,折算下来每箱约19元,每瓶约0.8元。
2015年10月22日,公安机关在马某住所地将其抓获,并在其位于松江区的租赁仓库及店铺内查获准备用于销售各种酒类:芝华士威士忌146瓶、黑方98瓶、轩尼诗72瓶、马爹利12瓶、杰克丹尼24瓶、皇家礼炮6瓶、青鸟啤酒3860箱。
经鉴定,上述被扣押的酒品中,除了在马某店铺内出样所用的2瓶黑方洋酒是真的以外,其他洋酒与啤酒均系假冒注册商标产品,该批货物对应的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总计47万元。
明知非正品却购入并销售 普通消费者难识别
庭审中,马某对其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洋酒部分予以认可,但对该案中啤酒部分的事实有异议。对于他销售的“青岛啤酒”,马某辩称,涉案啤酒是厂家使用青岛啤酒的回收酒瓶重新灌装的,使用的是厂家自己的注册商标,出具了正规的手续,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和检测报告等,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啤酒,因此不属于假冒“青岛啤酒”注册商标的商品。